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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简讯:当欠条遇上转账记录,如何逆风翻盘?解放法院巧审一起纠纷案
2023-04-05 14:01:19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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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林某持欠条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拖欠工资款,谁知王某当庭提供转账记录,证明欠条所载款项已全部还清。事实究竟如何?林某又能否胜诉呢?且看解放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林某在王某经营的补习班任代课老师,因王某多次拖欠林某工资,2021年10月1日,王某在林某的要求下出具欠条,载明共欠15000元整,并承诺自即日起每月归还1250元,直至还清全部欠款。后因王某未按约定履行,林某持欠条诉至法院。

王某辩称,15000元的欠款已经结清,并提供多份微信转账记录,证明共向林某转账15000元。

法院判决

解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向林某出具的欠条,系双方针对劳务费的结算凭证,可以证明王某欠付林某劳务费的事实及数额。王某虽辩称其已将欠款全部清偿完毕,但是林某提交的双方自2021年10月以来的转账记录及每次转账前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王某仅分7次偿还欠条所载8笔分期款共计10000元。其他转账均为欠条签订后新形成的课时费结算,故对王某关于欠款已还清的抗辩,本院不予采信。

法官提醒

欠条出具日期之后的款项交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汇款单等,能证明一方当事人向另外一方转账事实的,主张债权一方需要进一步证明资金来往性质。在没有证据反驳的情况下,能够认定属于偿还欠款的行为。因此,在资金来往过程中,一定要通过添加备注写清转账款项的用途或者及时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确认款项用途,并根据实际情况留存证据,以备不时之需,避免在诉讼过程中陷入举证不能的窘境。(邢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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