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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时快讯】焦作解放法院:法官深入调查去伪据 单位未查明事实加盖公章受训诫
2022-10-14 15:58:27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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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近日,焦作解放法院民庭梁学峰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该案中,原告王某向被告刘某提出赔偿两个月误工费的诉讼请求,将工资流水和单位证明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梁法官发现原告提交的两项证据无法相互印证,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对单位证明的真实性产生了质疑。于是,梁法官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深入辖区某单位了解案情,认真听取和询问单位工作人员开具此项证明的原因和过程。

经过细致沟通,了解到当事人王某两个月的误工损失并不存在,该单位在开具此项证明时,未对证明内容真实性及该证明用途进行认真考察便加盖了单位公章。对此,梁法官对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法律教育,考虑到该单位负责人已经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能积极配合法院核实案情,故从轻对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司法训诫,该单位负责人表示感谢法院现场普法,自愿接受司法训诫处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从严管理印章,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法官提醒

公章是单位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文件加盖公章即代表单位对文件内容的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作为管理公章的工作人员,未审查相关事实即对证明加盖公章,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严重扰乱审判秩序的,最高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张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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