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女子网恋男友竟是“诈骗惯犯” 身份查明后男子获刑一年二个月
2022-04-22 21:50:12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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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近期,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诈骗案件。

据案情显示,2021年10月,焦作女孩王某萌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一名叫“王晗星”(网名)的同龄男孩。该男孩对王某萌嘘寒问暖、百般体贴,逐步取得了女孩信任后,两人在网上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交往期间,王某萌打算考驾照,王晗星便谎称认识驾校教练,可以帮忙直接拿证,基于恋人间的信任关系,王某萌将钱直接转给了王晗星。王某萌准备“专升本”提升学历,王晗星又谎称“花钱可以直接拿到录取通知书”,王某萌便再次将钱直接转给了王晗星。长时间线上交往后,双方便相约在焦作线下见面。

直到王晗星到焦作王某萌家中做客离开后,王某萌及其家人发现家中丢失了金项链和200元现金,王某萌才开始怀疑“男友”的一系列行为,随即报警。

据案情介绍,王晗星原名赵某龙,先后以帮被害人王某萌办理驾驶证、专升本、托运摩托车等为由,通过网上购买驾驶证考试书籍、假录取通知书等物品,从王某萌处骗取钱财,共计17400元;另盗窃黄金手链(价值5124元)和现金200元。

2022年4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龙犯诈骗罪、盗窃罪,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明,被告人赵某龙,男,21岁,户籍地安徽省,是盗窃、诈骗的惯犯。2020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江苏省XX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2021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上海市XX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2021年3月刑满释放。2021年12月因涉嫌犯诈骗罪,被羁押于看守所。

后经解放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赵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罪名成立。被告人赵某龙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赵某龙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龙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本次犯罪可酌情从重处罚。

依照《刑法》等规定,解放区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责令被告人赵某龙退赔被害人王某萌22724元。(张慧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