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青年13年刑满刚出狱,不知悔过再犯盗窃、抢劫罪被判11年
2022-04-19 10:52:30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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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近期,焦作一名30岁的青年牛某永13年刑满刚出狱,却不知悔过再犯盗窃、抢劫罪,被判11年。

据案情介绍,牛某永因犯抢劫罪,2011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21年1月刑满释放。2021年因涉嫌犯抢劫罪,羁押于看守所。2022年2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牛某永犯盗窃罪、抢劫罪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某日晚7时许,被告人牛某永通过攀爬的方式进入被害人某村王某艳家中二楼,趁其家中无人之际进入一楼客厅东侧卧室,将床头柜内的一个金色手镯盗走,因其未在家中找到其他财物,便继续躲在王某艳家中。待王某艳回到家中卧室后,牛某永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胶带、捆绑带进到厨房,将厨房的菜刀拿上后,进入卧室用随身携带的捆绑带将王某艳的双手捆住并持刀威胁王某艳抢得现金6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另查明,被盗金色手镯和300元已被追回并退还被害人。

该院审理后,综合全案情节,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最终判决被告人牛某永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被告人牛某永退赔被害人王某艳600元(已经追回并退还被害人王某艳300元,还需退赔300元)。(张慧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