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硬措施优服务助推企业“加速”复工复产
2022-04-11 16:44:39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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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连日来,修武县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抓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手抓严格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项目)快速复工复产的整体部署,千方百计创造有利于复工复产的条件,以硬措施、优服务助推企业(项目)尽快复工复产。

修武县自然资源局通过“送开工手续、审批文件进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等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硬措施,推行引导服务、延时服务、即时服务、上门服务、连续服务、代理服务等“六项”特色服务,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为企业解决用地审批、企业融资等难抓抓抓题,做到立即办、快速办、跑出加速度,确保争分夺秒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修武县自然资源局成立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在做好疫情防控和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宣传的同时,全面了解企业在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收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销号,通过加快审批速度、缓交费用、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与企业共克时艰。

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为企业带来的影响,修武县自然资源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重点项目、万人助万企项目、灾后重建项目等,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单独组卷,优先保障用地计划指标,做到应保尽保。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土地全部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已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疫情影响不能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可按程序签订变更协议,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已签订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合同的建设单位,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凭证,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缓交建设工程配套费;以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企业,可以办理使用权抵押登记。免收复工复产小微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非住宅类转移不动产登记费。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及企业与企业之间非住宅类转移登记免收登记费,确保“能免尽免”,支持企业发展。

截至目前,修武县自然资源局走访大瑞新材料、华东电缆、熠星电子、金鑫炉料等28家企业,与省、市协调对接中铝企业采矿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林地审批手续等3起,为浦道、中民筑友等企业容缺办理不动产证3本,已帮扶4家企业复工复产。(郭秦森 薛海江/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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