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法院:网上购物百倍索赔 证据不足依法驳回
2022-04-07 15:36:27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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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网上购物引发的赔偿纠纷案,原告因其所提供证据不足,其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

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的原告曲某,于2020年11月22日支付人民币9.9元,在被告修武县某副食品门市部淘宝网店购买了一份“深山农家传统无铅河南特产溏心土鸡蛋变蛋”六枚装。货到后,原告曲某以产品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为由,认为该产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要求退还货款9.9元人民币,并赔偿1000元。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修武县某副食品门市部淘宝网店所售“深山农家传统无铅河南特产溏心土鸡蛋变蛋”六枚装规格产品,系修武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依法注册登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因所售产品系散装,被告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换货,原告曲某收到货后,未与被告协商善后处理事宜,就直接向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被告赔偿1000元,因被告不同意赔偿,遂向法院起诉。

修武法院依据国家《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为在原告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处理过程中,被告已将涉案产品的生产厂家、经销部门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涉案产品不存在安全隐患、不属于“三无”产品的相关文件及证明书发送原告予以释明、补救。诉讼中,原告并无证据证明涉案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足以危害消费者健康,更无证据证明涉案产品造成消费者中毒、就医等事实。据此,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司铃云/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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