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女孩帮朋友“出气”反受伤 怒将“被打人”诉至法庭
2022-04-02 12:42:05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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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朋友有难,相互帮助是应该的,但为“帮忙”“讲义气”碰触法律底线则另当别论,甚至可能受到法律严惩。2020年1月,95后女孩王某出于“义气”为好友打抱不平,与朋友多人一起闯入刘某瑞家中对其进行殴打,争执中反被误伤,左踝关节骨折构成十级伤残,遂将刘某瑞诉至解放区人民法院。目前,该案已判决审结。

据了解,2020年1月21日,原告王某及吴某慧、王某梅、王某雨、刘某超来到被告刘某瑞家中,后发现被告刘某瑞家中二楼卧室有女性,原告王某及王某梅、王某雨因认为其朋友吴某慧与被告刘某瑞系男女朋友关系,故三人未经被告刘某瑞允许便到二楼卧室察看。因卧室内女性侯某未着衣物,原告的朋友王某梅当即拿起手机有拍照等行为,被告刘某瑞随后赶到,三人与其在卧室发生肢体冲突。其间,原告王某受伤,经诊断,王某左踝关节骨折,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现原告王某认为其受伤系由被告刘某瑞殴打、踢踩所致,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等共计160151.04元。

另查明,除了王某梅、王某雨在公安机关关于王某受伤过程的陈述以外,原告王某先后于2020年1月21日、3月3日在公安机关所作的询问笔录中有对事发受伤情景回顾的相关陈述;刘某超、吴某慧、侯某也分别作了陈述笔录。

法官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王某在公安机关所作的询问笔录中陈述其左脚脚踝是因刘某瑞从床上下来的时候踩伤的,但事发时根据在场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所作的询问笔录中均未有人目击证实其这一主张,故原告的该主张因未有证据支持,本院不予采信;无论原告和王某梅、王某雨系基于好奇,还是基于为朋友吴某慧打抱不平,三人未经被告允许,擅自闯入被告二楼卧室,并对卧室内未着衣物的侯某采取拍照等行为不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即便假意拍照也足以引起当事人恐慌,由此引发双方冲突,造成原告受伤的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综上,原告王某的各项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王某负担。(范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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